建国早期的美国并没有货币。在美国市面流通的硬币大多为西班牙银圆。银行的储备也大多以西班牙银圆为主。银行发行的本票被当作一般等价物流通。由于银行的财务波动,这些本票的价值也随之波动,交易很不方便。
面对独立战争之后严重的经济困境和债务危机,当时的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强烈建议国会成立一个私有的中央银行,以彻底履行发行货币的职责并且颁布了《铸币法》确定美元的货币地位。中央银行由私人拥有(英格兰银行和罗斯柴尔德家族),政府的货币和税收必须放在这个银行系统中,该银行负责发行国家货币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向美国政府贷款并收取利息。对金钱极度渴望的政府,与热烈期盼政府债务的私有中央银行一拍即合,从中央银行成立的1791年到1796年短短五年时间里,美国政府的债务就增加了820万美元。后由于杰克逊总统的反对,美国第一银行于1811年关闭。
随着1812年美国第二次独立战争的爆发,政府又陷入了财务困难。随后第二美国银行(BUS)被建立,用来为政府融资。总股本提高到3500万美元,仍然是80%由私人占有,剩下的20%属于政府。安德鲁·杰克逊在1828年当选总统后决心废除第二银行。他否决了第二银行延期的提案,下令财政部长将所有政府储蓄从第二银行账户上立即取走,转存进各州银行。从1836年到1861年美国内战期间,美国的主要流通货币是1600家银行发行的银行本票。
至此,早期的美国银行体系就介绍完毕了。货币发行权由第一银行的集中,到州立银行的分散,再到第二银行的集中,最终又回到州立银行的手中。如此反反复复,体现了金融市场早期,人们对投机活动的不同心态。 汉密尔顿强调政府在
直到内战之后,《全国性银行法案》才确立了全国性银行的的现代管制,定义了银行的诸项业务:贴现、议付债务凭证、接受存款、买卖外汇、铸币和金银、发放贷款等。同时也规范了贷款额度和储备金制度。这些将放到下一个专题里来讲。
1789年,美国第一届国会在位于华尔街的联邦大厅召开,这届国会在财经方面通过第一项决议就是发行8000万美元的政府债券以支付战争费用。两年后时任财政部长的汉米尔顿发起成立了全国首家银行——美国银行,并公开发行股票。这样在市面上流通的证券除了政府债券外又增加了银行股票。
最初的股票交易在街头、咖啡屋等地按照一些不成文的交易习惯展开,随后,一些较为成功的经纪人开始在他们的办公室举行定期的股票拍卖,由此,形成了后来被人们称为“柜台市场”的股票交易市场。随着更多的银行和保险公司不断地发行股票,证券的数量大幅增加,人们迫切的需要一个有序的市场来服务。1792年,一些经纪人决定在华尔街22号建立一个拍卖中心并将其称为“股票交易所”,由此,有了纽约股票交易所的雏形。这个拍卖中心的主要规则有三:一是经纪人可以为客户也可以为自己买卖股票;二是意欲出售的股票存放在拍卖中心;三是拍卖人根据交易量收取佣金。
十九世纪中叶,华尔街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加福利亚洲发现了金矿,全国的注意力随之转向了西部。铁路和矿业类的股票受到追捧,许多在交易委员会认为过度投机的股票迫不及待地在非会员之间流通起来。
无力支付交易所席位费用的经纪人往往在大街上交易,这种形式被称为“路边市场”,而这些人被叫做“路边经纪人”。